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7年-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 43号)文件,我院再次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这项荣誉来之不易,不仅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全院所有创建参与者辛苦付出的认可。这项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医院党委、行政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院教职工生的不懈努力,得益于所有科室和部门的通力协作。
我院一向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的精神动力。医院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同创建文明城市紧密结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常态创建。院文明办协同相关部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做到创建范围全方位覆盖、全时段无死角,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创建质量,做到创建工作网传系统月月满分上传,实地验收次次达标通过,多次受到省市文明办高度评价。
相信全院教职工生一定会以再次获评“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扎实工作,拼搏进取,为医院更加出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