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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1-04 15:20:09 浏览:3328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开封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开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4月,开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借工作会议之机,将前期在市区某酒店违规接待费用合计4485元,以会议费和住宿费的形式,一并开票入账报销。对此,该所所长尹红君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9月,尹红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茂盛违规操办丧事问题。2020年6月,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杨茂盛在办理亲属丧事期间,违规收受4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3500元。案件初核期间,杨茂盛将违纪所得退还。2020年8月,杨茂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顺河回族区东郊乡卫生院院长袁东生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顺河回族区东郊乡卫生院院长袁东生利用保管单位加油卡之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金额共计8520元。2020年12月,袁东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尉氏县原食药监局稽查二中队队长王小杰违规向监管企业索要财物问题。2018年临近春节,尉氏县原食药监局稽查二中队队长王小杰为走亲访友,先后两次向其监管的某食品公司经理李某某索要瓜子共计40提,合计价值3600元。2020年9月,王小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通许县医保局工作人员李卫东在医保报销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0年6月20日,通许县医保局工作人员李卫东在办理群众燕某报销住院治疗费用的相关申请过程中,以需要打点为由,接受燕某宴请,并收受燕某5000元现金。6月23日,李卫东在明知燕某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可以报销的情况下,谎称费用不够,要求燕某再拿10000元。燕某由于家中无钱,承诺费用报销后再给,李卫东同意。后因审查调查组介入,李卫东主动退还了违纪所得5000元。2020年8月,李卫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